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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门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

时间:2022-09-01   

为进一步巩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,强化教师教学工作的责任感,完善教师教学工作的考评机制,促进师德和教风建设,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,根据学校绩效工资方案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组织领导

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、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、处室、系(院、部)负责人任成员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,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由教务处牵头组织。各系(院、部)相应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小组,负责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。

二、考核对象

承担学校教学工作任务的所有在编在岗教师。

三、考核内容

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是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全方面的综合考核,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文件、课堂教学、学生评教、工作业绩等四个方面。

(一)教学文件考核。考核内容包括课程标准、教材、教学进度计划与执行情况、作业批改、教案课件和教辅资料、教研资料、学生成绩记载资料、课程考核方案及执行情况、教学总结、教学信息采集填报等10项。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。

(二)课堂教学考核。考核分为基础课、专业课和体育课三个类别,考核内容包括教学目标、教学内容、教学过程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态度、教学效果等6项,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、附件3和附件4。

(三)学生评教考核。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态度、教学过程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效果和课后作业5项,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5。

(四)工作业绩考核。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、教学工作、科研工作、社会服务、加分减分项目等5项,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6。

四、考核方法

(一)考核管理。在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指导下,由教务处牵头,会同系(院、部)考核工作小组具体实施。教师按照隶属关系由所属部门考核,教师若担任2门课程或跨部门任课,则随机抽取一门课程参加考核,部门教师考核名单以教务处核定的信息为准。

(二)考核安排。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学质量考核,按年度总评。课堂教学考核在平时的听课评课中进行,其中专业课的考核以实训课教学考核为主。学生评教安排在期末考试前,随机选取一个班级,全体学生参加评教。教学文件考核和工作业绩考核安排在期末考试后进行。

(三)考核评分。学期教学质量考核满分为100分。其中,教学文件考核占20%、课堂教学考核30%、学生评教考核占20%、工作绩效考核占30%。

(四)考核等次。考核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种。年度教学质量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,80分至89分为良好,60分至79分为合格,60分以下为不合格。系(院、部)综合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本部门考核教师总数的20%(以得分高低排序为准)。

五、结果应用

(一)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是教师职称晋升和聘后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条件。评比结果为合格、良好和优秀者,学校继续聘任其原专业技术职务。连续两次考核为不合格者,将其调离教学岗位。

(二)对考核结果(90分以上)的优秀教师,在选派培训、项目申报、职称评聘、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。

(三)一线专任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是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,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是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必备条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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